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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密欧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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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汤蹈火-Blood, Sweat and Murder

Tanner是那种你不想在监狱里得罪的人。


倒不是说他有多高多壮,仅仅是因为这个人太缠人。一旦他盯上你,就会一直来挑衅,直到某天你烦得快崩溃了,把他揍死,或者被他找到空隙挨上一顿打,这才会罢休。而且这该死的混蛋根本不怕挨打或是关禁闭,他他妈的什么都不怕,有时候你会觉得他干这些烂事只是是为了找乐子。


总之,当我在亨茨维尔监狱那间散发着臭味的牢房里渡过第一晚时我就意识到了这一点。


是啊,你没猜错,我的室友就是Tanner。


当时我抱着一叠硬邦邦的囚服站在门边上,而这个混蛋则躺在床上悠哉悠哉地翻一本破破烂烂的《资本论》。我完蛋了,我立刻想,我要和一个学经济的软蛋绑在一起过七年了,这简直比让我和我的女朋友的猫共处一室还要难受。


我默不作声地把衣服扔到床上,然后坐了下来。


Tanner还在那里津津有味地看书,就好像他根本没瞧见我进来似的。


我试着和他打招呼,“喂,你叫什么。”


Tanner又翻过一页书页。


“喂!”我提高了音量。


Tanner还是在那儿淡定地看着书,这令我无比火大。我从床边站起,粗暴地从他手里抢过书,扔到地上,吼道:“你他妈听不见我说话吗?”


“哇,兄弟,淡定。”Tanner懒洋洋地靠在枕头上,“你想把警卫招来吗?”


他的嘴角慢慢勾起,露出一个欠扁的笑容。于是我知道自己被耍了,这混蛋就是要惹我发怒呢。


“混蛋。”我没好气地坐回自己的床上。


“是啊,我知道,而你嘛,是个在别人看书时没有礼貌的蠢货,你妈妈没教过你不要在图书馆大声嚷嚷吗?”


“这儿是图书馆?”


“这儿是你妈的裙底,宝贝。Tanner。”Tanner朝我伸出手。


“Trevor。”我故意没去握他的手。


“脾气挺烈啊。”Tanner嘀咕道。他弯下腰,拾起地上的书,拍了拍,又看了起来。


我瞪他一眼,“你不是真的在看资本论吧?”


“你说呢?”Tanner抖落书皮,露出底下的黄色杂志。他做了个下流地手势,然后大笑了起来。



Tanner是你能结交的最垃圾的朋友。


当然,我没有要在监狱里交朋友的意思,但当你在监狱里的时候你还真得有个朋友。


Tanner比我先入狱两年,罪名是严重伤害。据他说,他徒手把一个人的眼珠挖了出来。


这听起来很恶心。我问:“他怎么招惹你了?”


“他不尊敬我。”Tanner一本正经地说。


“放屁。”我根本不信。正常人才不会因为别人说了你几句就冲上去挖他们的眼珠。但Tanner不肯说真相,我也没必要细究。


这儿不是什么白领监狱,没有为了变的更有钱而犯罪的蠢货有钱人,这儿有的只是一帮最穷、最倒霉、最不幸的混蛋。忘了是谁说的,幸福的人大抵相似,而不幸的人则各有不同。我只想说,那些真正不幸到了极点的人也是一模一样的。


首先他们都很穷,有一个醉酒的老爹和一个患有竭斯底里症的老妈,然后他们可能有一个对他们满怀怒气的老婆或者根本就是条光棍。接着他们的房子和农场会被银行收走,他们买不起牛的饲料,更付不起孩子的大学学费,于是他们的孩子也变得怨天尤人,开着破车努力想要在别人的农场里找一份工作。到最后他们就成了他们的父亲,整天醉倒在马尿般的啤酒里,抱着猎枪,却对银行派来讨债的人说不出一句狠话。


是的,这就是最不幸的人。我还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但我知道再过十年我也会过上这种暗无天日的日子。我不想,所以我跑去抢银行。


“所以,你拿到钱后干嘛了?”Tanner问。


“我给自己买了个摩托艇。”我吃吃地笑了起来。


“如果我是你妈我早把你揍死了。”Tanner像听了什么笑话似的,笑得浑身发颤差点从床上摔下去。


“祝她老人家在天堂安好。”我低声说。



Tanner有个弟弟,Toby。在我们认识了快三个月的时候,他突然跟我提起他。


“Toby是你能想象的最甜的孩子。”Tanner说。


那天晚上监狱给我们放了《荒野大嫖客》,我他妈爱死那部片子了,所以一直很兴奋,过了熄灯时间很久也没有睡着。Tanner也没有,于是我们决定聊会儿天。我跟他讲了我的姐姐Lora,她前几年死了,脑癌,留下三个孩子。她死时据说很痛苦,而我甚至都不在场。


“我也有个兄弟。”Tanner望着天花板轻声说,“Toby,比我小三岁。我们是最好的兄弟。”


Tanner就是我之前说的最不幸的那批人。荒芜的农场成了他们一家三代的绊脚石,硬生生将这家人绑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六十年之久。他们无处可逃,更无处可去,只能一年又一年地在这诅咒之地上饲养瘦的连奶都挤不出的牛,就算累到断气也依然偿还不起欠下的银行账款。


Tanner的父亲是个可恨的酒鬼,他所有的自尊都建立在殴打两个儿子的基础之上。而Tanner的母亲,很不幸,是个懦弱的女人,她从不敢反抗自己的丈夫,对她而言,生活唯一教给她的东西就是忍耐。所以她向上帝祈祷赐予她天堂,却转手将地狱留给两个年幼的孩子。


“他打我就算了,毕竟我是个混球。可他连Toby也揍,Toby做错了什么?他是你能想象的最甜的孩子。”


Toby长得像他们的母亲,有着浓密的金发和一双蓝眼睛,用Tanner的话来说,可爱得像个天使。


“噢,我真想念他跟着我到处跑的日子。”Tanner动情地说。


Tanner很喜欢他的弟弟,他经常会带着Toby去镇上溜达,并且不在乎被别的孩子称作保姆。他见过很多讨厌自己弟弟的男孩,他们总管他们的弟弟叫拖油瓶,觉得他们妨碍到自己的游戏。然而Tanner从没觉得Toby麻烦,他喜欢Toby像个小跟屁虫似的跌跌撞撞地跟在他身后,偷偷把暖呼呼的小手塞进他的手掌。


有时候他会把Toby背在身上,在荒原上狂奔。Toby在他身后兴奋地尖叫,细瘦的胳膊紧紧抱着他的脖子。他会问,你开心吗Toby?开心!开心!Toby大笑大嚷。如此,Tanner也会很开心,疯了般地朝前跑去,直到肺部在胸腔里灼烧,双膝发软再也支持不住,一头栽倒在草丛里。那时他们躺在一起,头上只有阴沉的天和蛋糕般厚厚的云。


Tanner很爱Toby,他知道Toby也爱他。


每当他挨完揍回到房间后,Toby都会从床底下爬出来,用力抱着他,把眼泪和鼻涕抹在他的衬衫上。


“嘿,宝贝,为什么哭了?”他捧着Toby的脸,用发青的眼睛和流着血的鼻子挤出一个鬼脸。


Toby并不说话,低头看地板。


Tanner让他坐在自己的大腿上,有一搭没一搭的给他理头发。“别哭,弟弟。永远不要为那个人哭。”


Toby眨眨眼,一颗豆大的泪珠从他的蓝眼睛里滚落,他想了想,垂下了眼帘。


然后,Toby的眼睛就干涸了。再也没有泪水从那双像游泳池般湛蓝的眼中掉落。


再然后,Toby也成了他们父亲的沙包,他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再也不会发出那种抽气般的笑声了。Tanner用了很多法子想把他逗乐,却无一成功。他在自己最喜欢的弟弟眼里看到了绝望的冷漠,这让他无法承受。


Tanner很愤怒,如果他的怒火有实体,恐怕会燃尽整个德州。从那时起,他就不断将自己投入麻烦中,反正他天生就是个混球,他不介意自己再浑一点。


有天傍晚他回到家,发现Toby正孤身一人坐在后院里。天色已经很暗了,仅有的几缕火烧云也被夜幕压去,只留几根玫瑰金的线条在顽强抗争。萤火虫在草丛里飞来飞去,留下一个个细小的光点。


Toby坐在椅子上,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


“嘿。”Tanner走到他身前,轻轻踢了踢他的小腿。


“你他妈上哪儿去了。”Toby动也没动,低声问。


“和Dale Clauson亲热呢。”Tanner傻笑道。


“我是问你昨晚去哪儿了?”


“在镇上喝酒。怎么了?”Tanner挨着他的弟弟坐下。他试图板过Toby的肩膀让他看自己,但Toby就是一动不动,目光像被粘死了似的钉在地上。


“没什么,只是谁都不知道你上哪儿去了。”Toby说。


“他又打你了?”Tanner敏锐地问。


“没。”


“让我看你的脸。”


“别碰我。”


“该死的,让我看你的脸,Toby!!!”


Toby猛地抬起头来。借着最后的光线,Tanner看见Toby肿的老高的颧骨和鼻梁上深深的伤口。


“我要杀了他。”Tanner立刻跳起来,朝屋里走去。


“停下,Tanner。”Toby在他身后喊道。


可此时此刻他什么都听不进去,他只知道自己气得浑身发抖,血液在身体里咆哮着翻滚。


“停下,Tanner!”Toby冲上来拉住他。他本能地想要甩开,然而就在这时,他听到Toby低低地喊了他一声Tan。


“Tan,不要。”Toby的声音打着颤,抓着他衣摆的手指是那么无力,仿佛轻轻一挣就能挣开似的。


Toby说,Tan,拜托了,别去招惹他。


“他打你!”Tanner吼道。


“他一直打我。”Toby固执地说。


“我们得反击,Toby,必须给那个混蛋一点颜色看。”


“然后呢?你想看妈妈哭吗?”


“我不在乎!”


“我在乎!你不能一直当个自私的混蛋,Tanner!”Toby失控地吼道。


世界一下子安静下来。Tanner听见夜风穿过草丛,沙沙作响,他这才意识到Toby的眼圈一直是红着的。


“过来。”Tanner抓住Toby的头发,将他的头按在自己肩上。该死,这孩子什么时候长这么高了。


“滚开,Tan。”


“闭嘴。”


Tanner死死地按着Toby,就好像这样能把他按进自己的血肉中去似的。Toby在他肩头逐渐软化,柔软的金发擦过Tanner的下颚,他低头吻了上去。


后来他带Toby去了镇上。有几个人嘲笑了Toby的脸,还没等Tanner冲上去揍他们,Toby自己就扑了过去。


他俩平时总在院子里玩摔跤,所以Tanner对Toby的打架水平一点都不感到惊讶。


Toby就站在那里,像头沉默的公牛,每一拳都抱着把人揍进土里的想法。


在闹出人命之前,Tanner拉走了Toby,他朝那帮混蛋们骂最下流的脏话,然后紧紧搂着弟弟的肩膀。


他亲吻Toby的太阳穴,然后是颧骨,接着是下巴,最后他停下脚步,捧着Toby的脸,吻上对方的嘴唇。


“我他妈爱你。”Tanner贴着Toby的嘴唇如此说道。


“混蛋。”Toby并没有躲开。



我觉得Tanner对他弟的爱简直超乎寻常。谁会亲自己的弟弟?


“我会。”Tanner大笑着朝我扑来,“我还可以亲你。想要一个吻吗?”


“滚开。”我破口大骂。


Tanner说Toby是一个聪明的男人。在他口中Toby永远是完美的,英俊的脸蛋,聪明的头脑,是个女人见了都要心碎的好孩子。


“你他妈真变态,那是你弟弟!”


“怎么了?我就不能有一个完美的弟弟?”


他让我对Toby这个人充满了好奇。


于是在我们相处的第二个年头的春天,Toby来探视了。我让我的女朋友务必在这一天过来,这样我就能跟着Tanner一起去见他的黄金男孩。


我走进探监室,坐下,拿起话筒,朝Tanner对面望去。只见Toby正坐在那里,手里拿着一顶泛黄的牛仔帽。


噢……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失望,我是说Toby的确是个美男子,但经过了Tanner长年累月的吹嘘,我总觉得他该是个闪闪发光的人。可是坐在玻璃对面的人却显得灰暗、憔悴,满眼疲惫。生活的重压在他的眼角、肩膀和双手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他根本不完美,他只是一个德州乡下随处可见的不幸之人。


但Tanner显然不这么想,当他坐到Toby对面的那一刻时,他整个人都在发光。


“嗨,弟弟。”Tanner抓着话筒热情地招呼道。


Toby犹豫了一会儿才开口。他半伏在桌子上,低头看着桌面上的木纹,慢慢说着什么。


“医生怎么说?”我听见Tanner在我身边问。


“肿瘤?在哪儿?”


“要多少钱?”


Toby报了一个数字,他用手拧着自己的眉头,看起来疲惫无比。


“操。”Tanner低声骂道。


过了一会儿他又问,“Debbie怎么说?”


Toby摇了摇头,他快速说着什么,双眼始终注视着桌面。


“如果我在外面……”


Toby打断了Tanner的话,他看起来有些焦躁,变换了坐姿,一手捂着自己的下巴。


“听着,我有个朋友……”Tanner急急忙忙地说。


“不。”我听见Toby的声音从听筒那端坚定地传来。


“别犯傻,Toby,你需要钱。”


Toby依然拒绝。


Tanner用力敲了一下桌子,他在我身边轻且快地骂着脏话,而对面的Toby始终无动于衷。


到最后他俩也没有达成共识,Tanner离开后Toby一个人坐了很久,他的视线终于从桌面移到了对面那个空荡荡的座位上。我在旁边看着,心想Tanner有件事没说错,Toby的眼睛真的很蓝。



2012年的时候我的刑期终于快满了。我离开之后,Tanner还要再熬三年。


所以说,监狱让我们变好了吗?


我看不见得。


我们好不好并无所谓,我只知道外面的世界没有变好,这就决定了一切。


在此之前我因为抢劫进过两次牢,我想距离我第三次进来的日子也不会太远。


我问Tanner出狱后会做什么,他说他不知道,总之,先回去看看他的老妈,如果她还能活到那个时候的话。


我知道他很舍不得留Toby一人照顾他们的老妈,他知道他的弟弟有多固执,如果可以,Toby一定会选择把自己累死。但Toby的性命对命运而言无足轻重,命运什么都不在乎,你是忍受至死还是反抗到死都没有区别。


Tanner说他人生中最开心的一天是在入狱之前。那天他和Toby开着车去休斯顿看太空人的球赛。


那晚非常梦幻,太空人赢了洛杉矶天使,全场打出了三次全垒打,整个球场都为之沸腾。


Toby久违地露出了笑容,他站在人群中为投手的每一个好球而欢呼。Tanner在他身边激动地挥舞手臂,让啤酒洒了一身。


他们并肩从球场走出,热烈地讨论着刚才的比赛,身上混合着爆米花和热狗的香气。Toby坐进驾驶座,发动了引擎。


“兄弟,那个四棒可真了不得。”Tanner大声说。


Toby侧头看他,脸上带着迷离的笑意。


“我爱你,Toby。”Tanner忽然脱口而出道。他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他觉得有些害怕可更多的是一种莫名的疼痛。他移开视线,望向窗外。


过了一会儿,Toby把车倒出了停车场,他也没有去看Tanner,只是说:“我也爱你。”


Tanner说,他会为了Toby做任何事,而且他并不要求任何回报。他只想让他的弟弟快乐,就像小时候那样,在草丛里疯跑,大喊大笑。



出狱之后我去奥斯汀呆了一阵,然后是图森,之后我离开了德州,去往东部,非常努力地不让自己再进监狱。


有一天我在酒吧喝酒的时候听到了新闻,说Tanner因为抢劫银行被当场击毙。


他妈的蠢货。我忍不住想。


之后有一年,我开车经过亨茨维尔,在一家赌场里输光了身上的现金。睡在车厢里的时候,突然想起了我的这位狱友。


我还记得他曾告诉我他家的农场就在这儿附近,倒不是说我有多想见他,只是在大脑反应过来之前,身体就已经采取了行动,等我清醒过来后发现自己驶上了高速公路。


没办法,人生总会有几次克制不住的冲动。


Tanner家的农场里没有任何作物,一个巨大的钻机像是某种嘲讽人的生殖器图腾,黑漆漆地孤立在黄土上。


他妈的,他怎么没告诉我他家有石油?


我把车停在路边,朝冒着灯火的房子走去。


路过钻机时我抬头看了眼,莫名感到一阵晕眩。


一个女人给我开了门,门背后的房间打扫得十分干净整洁,我听见游戏机的声音,还有小孩子的笑声。


她告诉我,Toby不住在这儿,如果我要找他,可以去镇上。我对她脱帽行礼,然后转身离开。


我想也是,Toby那样不幸的人是不属于这种幸福的地方的。


谁能想到呢,这个吸干了几代人幸福的农场,竟也有付出的一天,这里面发生了什么恶魔的交易,我不太想知道。


我找到了Toby在镇上的房子,不大,适合他那样的单身汉。当我把车停在一家餐厅门口时,刚好看见Toby从房子里走出来。


他看起来比以前瘦了些,但依然很结实。他戴着一顶泛黄的牛仔帽,穿一件洗得发灰的牛仔衬衫,下巴上的胡子白色多过棕色。


我不知道该和Toby说什么,因此我只能傻站在车边看着他走开。


也是巧,一阵大风突然刮过,Toby的帽子飞到了我的脚边。我弯腰捡起,在上面闻到了血、汗以及死亡的味道。


“谢谢。”Toby跑了过来,对我道谢。


我把帽子递给他,然后对他笑了笑。


Toby冲我点点头,转身离开。


就在此时,我突然开口问:“嘿,Toby,你知道Tanner在哪儿吗?”


Toby停下脚步,僵硬地扭过头来,他说,Tanner死了。


他就像是一块荒原上的石头,在风吹雨淋下磨尽了最后一丝柔软。在这一瞬间,我意识到,Toby再也不会感到快乐了。他再也不会是Tanner口中那个柔软、甜蜜的男孩儿了,无论Tanner如何犯傻,他都不会再为人而笑。


我说,我是Tanner的朋友。


Toby愣了愣,眼中好像闪过了什么,但又终究没有发生什么。他只是点头,然后离开。


我回到车上,一路驶离德州,从此之后再没回来过。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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